
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、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。
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,以及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、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管理。规模小于本文件规定的畜禽养殖户,其污染物排放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。
附件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44/613—2024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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